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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林偉信╱台北報導】
江姓女中提琴手,3年前到台北市立圖書館準備上台演出時,遭大門夾斷一截手指,她打官司要求國家賠償。最高法院認為,市立圖書館的門未設置緩衝裝置,導致江女受傷,昨判決須賠償她醫療費用及精神撫慰金等共167萬多元確定。
32歲江女表示,她從師大音樂系碩士班畢業後,負笈海外取得演奏中提琴文憑,以演奏及教授鋼琴為職業;她在20台中公司登記13年9月8日到市圖演講廳參加演出,因準備室的門故障,她開啟後立刻關上,壓傷她的右手,導致第1指截肢一截、第2指開放性骨折。
江女說,她是音樂家,舉凡中提琴、鋼琴都靠手指彈奏樂器,她因此次意外受到嚴重痛苦打擊,市圖大門未加裝壓力閥導致她受傷,須負國家賠償責任。
不過,市圖辯稱 浴室除臭專家網-浴室除臭,浴室除臭推薦,浴室除臭方法,廁所除臭,廁所除臭推薦,廁所除臭方法,大門是正常使用,可能是江女不小心才會壓傷,不願賠償。
歷審認為,事發地大門的地鉸鏈調整閥故障、工作油流失導致開合過快,害江女受傷,市圖管理確有疏失,判決須賠江女精神慰撫金、醫療費及工作損失等共167萬685多粉筆元,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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